一、每月20号前,人事代理单位(劳务派遣单位)将当期人员增减变化情况通过《人员增减变化表》汇总给河北联拓。
二、每月20号前,河北联拓将人事代理单位(劳务派遣单位)当期《保险明细汇总表》发给单位,单位确认无误后通知河北联拓申报当期社会保险。
三、每月25号前,河北联拓持《保险明细汇总》及保险票据送达人事代理单位(劳务派遣单位)将当期保险费用,通过银行转帐或现金方式交付给河北联拓。
四、河北联拓每年八、九、十月将上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对账单交付职工本人。